強制性影響力
強制性影響力,又稱權力性影響力。權力既是一種控制力,又是一種影響力。權力是構成一切正式組織的必要條件。一個組織的領導如不擁有某些合法權力,就不能稱之為領導,也不能維持正式組織並發揮其作用。所謂權力影響力,就是合法權力所產生的效果。合法權力是一切權力的基礎,而由影響力所產生的種種權力,只是合法權力的派生物。
權力影響力在於它對人的影響帶有強迫性、不可抗拒性。它的產生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1) 傳統因素。傳統因素是指人們對領導者的一種由歷史沿傳而來的傳統觀念。歷史學家研究指出,傳統首先來源於恐懼,其次是社會服從,從恐懼到服從經過不斷的制度化,深入到社會的各個階級結構與意識形態,從而成為人類社會一種特殊的影響力量。
(2) 權力因素。社會心理學認為,社會權力是形成領導影響力的基礎。權力是一種制度化的力量。美國社會學家克特·W·巴克認為,權力就是在個人或集團的雙方或多方之間發生利益衝突或價值衝突的形勢下執行強制性控制。在現實生活中,權力往往表現為一種「位置」或「地位」的力量,即「職權」。由於他們擔任不同的職務,就擁有不同程度的控制權。現代社會所有的組織結構,幾乎都有一個完美的金字塔形式,每個人按地位順序置於一個特定的位置上。權力和控制是從金字塔的頂端逐漸向下延伸的,而服從和負責則是從金字塔最基層由下而上的。
(3) 資歷因素。領導者影響力的大小,與他自身的資歷是密切相關的。資歷是資格和經歷的合稱,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反映出一個人的實踐經驗和能力。領導人物的光榮歷史、非凡經歷,往往能使被領導者產生一種敬重感。
自然性影響力
自然性影響力,又稱非權力性影響力。它與權力性影響力不同的是,它不是外界賦予的那種獎勵和懲罰別人的手段,而是來自於個人的自身因素。其中包括領導者的道德品質、文化知識、工作才能和交往藝術等等。
自然性影響力的構成因素包括品格因素、能力因素、知識因素和感情因素。
領導者有效的影響力,除了來自於他自身必須具備的一定的影響力之外,還與群體接受影響的心理機制密不可分。這一心理機制就是導致群體一致行動的模仿、暗示和認同。
(1) 模仿。模仿是由非強制性社會刺激引起的使個人再現某一榜樣的一種社會心理行為。這種社會刺激可以是榜樣本身,也可以是其他事物,其特點是非強制性。
在領導活動中,下級對上級的模仿,被授權者的授權者的模仿,是一種極為普遍的社會心理現象。由於領導者本身所處的地位,其品德、行為、處理問題的方法,以及言談舉止和喜怒哀樂等情緒都容易被下級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模仿;而領導者也往往利用「模仿」這一心理機制,來發揮自己在群眾中的影響作用。
(2) 暗示。是在無對抗條件下,用含蓄間接的方法對人們的心理和行為產生影響,從而使人們按照一定的方式去行動或接受一定的意見,使其思想、行為與暗示者的意志相符合。
在領導活動中,領導者的一個恰當的暗示,能夠直接溝通上下級之間的思想感情;一個讚許的目光,將會使下級樂於受命,勇氣倍增。領導者可以運用暗示的心理機制,把自己的意志和情緒,作為一種特殊信息,傳遞給下級,從而充分發揮其效力。
(3) 認同。就是個體將自己和另一對像「視為等同」、「相同」,從而形成彼此之間的整體性感覺。
認同是保證群體或組織整體性的重要因素。在群體活動中,大體上都有一種強烈的從感情上要將自己認同於另一個個體,尤其是認同於領導者人格特質的心理 趨向。正是這種心理趨向,加強了群體或組織的整體性。高度的認同,還會使個體與對像休戚與共,榮辱相依。
我們常說領導要和群眾打成一片,就是指領導者要具有一定的透明度,在感情上盡可能接受群眾,與群眾要有共同的語言,成為群眾中的普通的一員,以取得群眾的認同。人與人若具有共同的態度與價值觀,則不但容易獲得對方的支持和共鳴,同時也容易預測對方的反應傾向。因此,在交互作用過程中,彼此容易建立起融洽的人際關係。
如何提高領導者的影響力呢?其實,提高領導者影響力的主要途徑就是合理發揮強制性影響力和自然性影響力的作用,一個善於將兩種影響力綜合應用的領導者將會取得最佳的領導效果。
正確使用強制性影響力
在使用強制性影響力時,領導者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要持審慎態度。使用強制性影響力更多地帶有執法的性質,使用權力的人,不僅要按照規章制度辦事,更要真正做到秉公處事。每一個領導者都必須清楚地意識到,過多地採用強制性手段,即使權力行使是正確的,也會使部屬產生驅使感。強制性影響力的最大發揮,並不在具體行使的時候,而往往在它行使之前,換言之,利用合法權力作為預見動機、引導動機、改造行為的後盾,這應該是十分有效的。特別是用於懲罰越軌行為時,更應該掌握這樣的原則,必須強調懲罰與教育相結合。這樣既能教育被處罰的人,更能通過處理典型,教育大眾。
其次,要具有無私精神。執法者客觀上擁有行使權力的合法地位,但不能炫耀權力、濫用權力,甚至以權謀私、追求個人特權。如果這樣做,部屬也必然會產生種種對抗力,抵制權力,擺脫權力的反作用,從而削弱權力的效果。所以,執法者必須以身作則,罰不避親、賞不避仇,這樣才能取得運用合法權力的巨大效果。
再者,要善於授權。領導者要善於授權、敢於授權,並在授權中將監督和指導結合起來,形成大權集中、小權分散的局面,這樣才能更有效地發揮權力的作用。
第四,進行具體指導。領導者不能一味命令部屬「要這樣做」,更要使部屬明確為什麼「要這樣做」,並且指導他們應該有效地去執行命令。
正確使用非強制性影響
強制性影響固然能從客觀上逐漸養成職工遵守紀律和從事工作的某種積極性和自覺性,但這些手段畢竟只能從約束中造成一種適應性的習慣。而由各種非強制性影響力產生的效果,更能激發人們的自覺性。因為接受非強制性影響力比強制的服從要自然得多。在某種意義上講,非強制性影響在領導者影響力構成中占主導地位,起著決定性作用。一個領導者,如果他的非強制性影響較大,那麼他的強制性影響也會隨之增高。反之,如果他的非強制性影響較小,就會使他應有的強制性影響降低。由此可見,要提高領導者影響力,關鍵在於努力提高非強制性的影響力。
在正確使用非強制性影響力時要注意主次關係。在組成非強制性影響力的四個因素中,以品格、才能因素為主,知識、感情因素為次。一個領導者如果品格因素出了毛病,成了負值,那麼其他因素必然會受到嚴重的影響,其總和可能是零。而在一個領導者的品格因素及格的情況下,決定他非強制性影響力大小的主要因素在於能力因素。如果一個領導人能力極差,根本不稱職,而且品格不好,那麼他的非強制性影響力可能成為零,甚至是負數。
另外,領導者應該注意自己的形象。一般領導者應同時具備以下幾種形象:
1. 具有公共關係意識的管理者形象
領導者應具備現代開明的經營觀念和以人為主體的管理意識,並將這些觀念貫穿在公司管理的各個方面。
信譽意識。領導者應在管理活動中將公司信譽視為公司的生命,高度重視並且珍惜公司的良好形象,自覺為創造公司知名度和美譽度等無形財富作戰略性的投資。公司最大的成功是信譽上的成功,公司最大的失敗是信譽上的失敗——這就是信譽意識所決定的公司領導者的價值觀。
公眾意識。公司領導者強調公眾意願和公眾輿論對公司決策的重要影響,自覺把公眾的意願作為制定決策和行動的依據,把公司的工作立足於服務公眾的基點上。
社會意識。領導者應把追求公司利益與追求社會效益的統一作為自己的價值觀。
溝通意識。領導重視信息的立體溝通和雙向溝通,重視信息對策的作用,建立自己的信息系統和信息網絡,保持信息交流暢通無阻,使公司決策始終保持在科學的水平上。
團隊意識。領導努力培養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感、歸屬感、榮譽感,增強公司內部凝聚力和向心力,步調一致地樹立公司整體形象。
2. 具有高度權威性的指揮員形象
首先,公司領導者要有思維清楚的頭腦,要有正確的思維方式,對待紛繁複雜的事物能準確地抓住其本質和根本性的東西,不被事物的表面現象所迷惑。其次,要有敏捷的反應。在面臨許多突發性的問題時,在與各類人員打交道過程中,要迅速做出判斷,決定工作的對策。再次,要有高超的組織指揮能力。公司領導者作為公司嚴密的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者、指揮者,對於重大活動、工作方向、改革方針,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理要有正確的決策,要及時分授職權下達命令,並善於任命各級各部門的人員,善於調動全體公司成員的積極性,協調組織內部和外部人際關係,為部下的工作提供各種有利條件,及時檢查並提高工作效率。
3. 具有開拓精神的企業家形象
作為企業家,要高度重視企業人才的吸收和培養,努力造就一支團結奮鬥、甘心奉獻的員工隊伍,努力塑造企業精神、企業文化、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
4. 具有法制觀念的法人代表形象
作為公司法人代表的領導者要熟悉各種法律和政策,具有強烈的法律意識;要善於以法律作為有力的武器,與一切有損公眾和公司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5. 具有社會魅力的社會活動家形象
公司領導者要為公司的發展積極參與各種社會文化活動,廣泛結交社會各界朋友,做一名社會活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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