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網絡營銷:首頁 >
企業管理 >
文章詳情 |
|
|
|
|
|
|
|
|
|
|
|
| |
案例二:職工依法辭職,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其檔案 |
|
| |
2005-05-08 |
|
|
|
|
| |
|
|
| |
案例簡介
1995年7月1日,梁某大學畢業後與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為期5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1995年8月1日至2000年7月30日,但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條款。1998年6月5日,梁某為了尋求個人發展,向公司提出辭職。並於當日提交了辭職報告,要求公司將個人檔案轉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公司以合同未到期為由,拒絕為梁某辦理檔案轉移手續。7月6日,梁某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要求單位為其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處理結果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此案後,經調查,認為梁某提出此項請求符合法定程序,應予支持。並要求該公司立即為梁某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案例評析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接觸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但由於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有關約定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由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梁某按照規定,提前30日向單位提出辭職,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從程序上來說是完全合法的。同時,雙方在勞動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條款,且本案中,該公司也未提供梁某辭職後給企業造成損失的證據。因此,按照有關規定,該公司應無條件及時為梁某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第十八條也規定,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梁某通過合法程序辭職後,公司無權對其個人檔案任意扣壓,個人檔案必須隨職工個人的流動而流動。
大部分文章摘自網上,如有侵犯您的權益請來信告知,我們會第一時間進行處理,謝謝! |
|
|
|
|
|
|
| |
相關鏈接 |
|
| |
創業要付出的代價 2005-06-23 |
|
| |
如何防範海外培訓風險,降低員工跳槽概率? 2005-06-20 |
|
| |
白領人到中年時激流勇退還是逆流而上? 2005-06-18 |
|
| |
耐克的個性化營銷 2005-06-17 |
|
| |
一個合格的助理應該具備怎樣的心理素質? 2005-06-16 |
|
| |
軟件企業對人才有哪六種要求? 2005-06-15 |
|
|
|
|
| |
寫求職信應注意什麼? 2005-05-18 |
|
| |
填寫履歷表應注意哪幾點? 2005-05-18 |
|
| |
外企面試,你準備好了嗎? 2005-05-18 |
|
| |
外企面試問題及回答技巧大公開 2005-05-18 |
|
| |
外企招聘怎樣進行? 2005-05-18 |
|
| |
現代女性面試有何技巧? 2005-05-18 |
|
|
|
|